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浙理工学〔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胡鑫宇参评校长特别奖。
如广大师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3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邮件请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联系人:楼老师,联系电话:0571-86845939,邮箱:1007290635@qq.com,联系地址:25号楼1202办公室。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