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11月13日起至11月15日止,若广大师生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11月15日下午16点前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15306501722,电子信箱地址:2063561249@qq.com。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华鼎励志奖学金、鹭涛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资格为:当年获得优秀学生三等以上奖学金或自强自立奖学金的大二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华鼎励志奖学金、鹭涛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兼得)。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